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上传,请有条件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属部级成果。
2.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
3.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
4.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6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12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5.学院科研信息平台关闭时间:3月22日晚12点。
6.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3月23日下午5点整。
科研处
2019年3月1日
转发《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