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0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发动老师参与申报,具体情况详见http://sk.rednet.cn/c/2019/01/07/4806724.htm,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教育学单列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另行组织。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这两个文件请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版)》打印。

8.学院科研信息平台关闭时间2月28日晚12点整。

    9.每份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份,于3月4日下午5点前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9.1.7

 

省规划办: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课题指南

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

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