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9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开始,文件通知已经上传,请学院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有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本课题属省级课题。
2、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申报者可参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和《2019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重点及参考选题》,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进行选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4、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成果立项项目根据研究成果质量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
5、课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7)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8)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资助围绕“2025中国制造”和培育“大国工匠”精神等创新主题开展深入研究。申报该类项目(仅面向高职院校申报)。
7、 “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须通过红网湖南社科规划频道“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网上申报开启时间及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详见网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2份纸质版《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省社科规划办。
8、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24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9.8.23